导读:AB贷作为近年高发的金融诈骗模式,其核心是通过信息差将高风险借款人的债务转嫁给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当实际用款人A无法偿还贷款时,名义借款人B往往陷入法律纠纷与财产损失的双重困境。下面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ab贷a还不上钱b该怎么办?
在AB贷法律关系中,B作为名义借款人需承担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但可通过法律途径向A追偿。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A逾期未还构成违约,B有权要求其履行还款责任。
具体操作层面,B应首先与A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明确还款金额、期限及方式,并签订书面协议固定证据。
协商无果,B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贷款合同、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要求A返还代偿款项及利息。
胜诉后,A仍不履行,B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将通过查封、扣押、冻结A的财产(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实现债权。
A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拒不履行,法院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此外,B需关注自身征信修复,因A违约导致征信受损,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异议,并提供法院判决或报案证明要求更正记录。
ab贷a还不上a算诈骗吗?
AB贷中A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诈骗,需从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两方面综合判断。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
在AB贷场景中,A明知自身征信不良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仍与中介合谋,以“信用担保”“走流水”等话术欺骗B,使其误认为仅是辅助角色而非实际借款人。
A通过隐瞒B是法定借款人的关键事实,将债务风险转嫁给B,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贷款资金的故意。
客观行为层面,A与中介可能伪造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等材料,或指导B应对银行审核电话时编造贷款用途,以骗取贷款审批。
贷款资金由A实际使用且未用于约定用途,进一步印证其非法占有目的。
司法实践中,B完全不知情且未签署贷款合同,仅因刷脸、提供身份证等行为被认定为借款人,A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但B明知风险仍同意协助,则可能被认定为民事纠纷,A仅承担违约责任而非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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