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跟执行法官协商还款,首先应主动向法院表达还款意愿,并请求进行庭外调解。这一过程中,被执行人需与债权人就欠款事宜进行深入沟通,探讨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
1.重要的是,任何达成的调解协议都需经过法院的确认,一旦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具备法律效力。
2.若被执行人后续未能履行调解书约定的还款义务,不仅可能面临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即债权人可要求解除还款协议或合同,并要求一次性还清欠款,还可能触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
因此,协商还款时,被执行人应确保自身具备明确的还款计划和足够的还款能力。
法院在强制执行时,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法院可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查询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并在必要时采取冻结措施,最长冻结期限为六个月,若需继续冻结,需在到期前办理相关手续。
(2)划拨则是在冻结的基础上,或不经冻结直接将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按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1)对于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有权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2)扣留是临时性措施,若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法院有权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所得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爱法社提醒你,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形,法院将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这通常意味着债权人与被执行人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或债权人出于某种原因希望推迟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当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主张权利,并提出合理异议时,法院将中止执行以进行审查。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此情况下,执行程序需等待继承关系的确定。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与公民死亡类似,当法人或组织终止时,需等待其权利义务的承受者确定。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这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或法律问题,需要法院进行进一步审查或处理。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法院将恢复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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