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被城管扣留时,车主或驾驶员应当首先保持冷静,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车主或驾驶员需要将身份证、驾驶证、交强险正副本等相关证件交给城管部门或交警大队处理,以配合其执法工作。在此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城管或交警的询问,并了解扣车的具体原因。
2.城管在扣车时必须出具执法文书,如《暂扣通知书》,上面应明确告知当事人扣车的理由、处理期限以及后续的处理方式。
3.车主或驾驶员在处理扣车事宜时,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与城管或交警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如果扣车行为涉及法律纠纷,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爱法社提醒,城管扣车后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同时这些步骤也体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1.城管部门在扣车后应对扣押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擅自处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情况复杂,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押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在处理扣车事宜时,城管部门应遵循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当事人对扣车行为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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