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车辆被扣留后,若车里的货物不见了,受害人首先应立即与扣留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系,询问货物的去向。
1.受害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货物的丢失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
2.若调查结果显示货物确实在扣留期间被盗或遗失,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爱法社提醒,关于扣留事故车辆货物的法规依据,主要依据的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
1.该规定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扣留事故车辆时,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公安机关应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2.若当事人不自行处理货物,公安机关应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归属,主要取决于事故责任方的认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若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则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1.在驾驶员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赔偿责任则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承担。
2.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承担。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爱法社,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nsxn.com.cn/16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