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司法实践中,案件的改判尤其是改判无罪的情况备受关注。这其中涉及到两个重要问题,一是改判无罪后是否会留下案底,二是再审改判无罪时国家赔偿的程序。接下来,小编将从法律层面剖析改判无罪是否会留下案底,以及再审改判无罪后国家赔偿的具体程序。
改判无罪会有案底吗?
案底通常指的是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案件经过法定程序改判无罪时,意味着当事人并未构成犯罪,不应承受犯罪带来的负面法律后果。
从法律层面明确,改判无罪后当事人不会留下犯罪案底。《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原则体现了无罪推定的精神,只有经过法院最终判决有罪,才会产生犯罪记录。当案件被改判无罪,就表明之前的有罪认定被推翻,当事人应当被视为无罪之人,自然不存在犯罪案底的问题。
这不仅是对当事人名誉和权利的尊重,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确保无辜者不会因错误的司法认定而承受长期的不利影响,能够正常地回归社会,开展生活和工作。
再审改判无罪国家赔偿程序?
再审改判无罪的国家赔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若原判刑罚已经执行,或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若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或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赔偿请求人可依照规定向其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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