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需准备前一次诉讼的判决生效单,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等材料。还可以准备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需准备什么资料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除了判决生效单,原告还需准备以下资料:
1.必备材料的再次提交:包括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如财产清单)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2.新增或补充的证明材料:根据第二次起诉的具体情况,原告可能需要准备一些新增或补充的证明材料,如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以及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等。
离婚诉讼必备材料清单
武汉离婚律师提醒,离婚诉讼的必备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身份证明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实原告的身份信息。
2.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用于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3.财产证明材料: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财产信息可在开庭时进一步提交。
4.子女情况证明材料:如有子女,应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证明子女的身份和抚养情况。
这些必备材料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基础,缺一不可。
离婚诉讼其他材料准备
除了必备材料外,离婚诉讼的原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准备一些其他材料,以支持其诉讼主张: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有助于法院了解双方的婚姻基础情况。
2.夫妻感情变化和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以及生理缺陷、精神病的诊断书、鉴定书等,这些材料能够反映夫妻感情的变化和离婚的具体原因。
3.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有助于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作出公正的判决。
4.需要经济帮助或经济补偿的证明材料:如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以及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5.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明材料:如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能够支持原告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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