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财产给了子女还能要回吗
离婚时财产给了子女,不能要回。 1.父母离婚时分给子女的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这一赠与行为在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完成财产的交付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2.如果赠与的是动产,如现金、珠宝等,只要父母双方同意赠与并实际交付给子女,赠与行为即告成立,父母无权要求收回。 3.如果赠与的是不动产,如房屋,那么除了父母双方的赠与合意外,还需要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赠与才发生物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在此之前,父母仍有权撤销赠与。
二、赠与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04law提醒,关于赠与财产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 1.《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一条款明确了赠与合同的基本定义。 2.《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3.《民法典》还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这一条款强调了赠与财产在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时的法律要求。
三、离婚财产赠与子女的生效条件
离婚财产赠与子女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父母双方需就赠与财产达成一致意见。这是赠与行为成立的前提,只有父母双方都同意赠与,赠与行为才有可能发生。 2.赠与的财产需要完成交付。对于动产,交付可以是实际的物理转移;对于不动产,如房屋,则需要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赠与才发生物权转移的法律效力。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与合同涉及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内容,或者已经过公证,那么赠与人将无权撤销赠与。 这意味着,在这些特定情况下,赠与行为一旦成立,即产生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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