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离婚协议已签能否撤销分情况。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未生效可反悔撤销,因其以离婚为生效条件。已办理离婚登记,财产分割条款如有欺诈、胁迫等,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撤销或变更,法院审理无相关情形则驳回请求。涉及身份关系的约定,办理离婚登记后不可撤销。
一、离婚协议已签,可否撤销
离婚协议已签,能否撤销需分情况。若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未生效,任何一方可反悔撤销。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协议,未离婚则协议不生效。
若已办理离婚登记,对于财产分割条款,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对于涉及身份关系的约定,如解除婚姻关系等,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则不可撤销。
二、离婚协议已生效但需要修改怎么办
若离婚协议已生效但需修改,分两种情况处理。
其一,若双方就修改事项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对原离婚协议的修改内容,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注意补充协议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规。
其二,若一方想修改而另一方不同意,且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会受理。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对于其他方面的修改,若无法定理由,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三、离婚协议已办能否更改
离婚协议已办能否更改需分情况看待。
若双方已完成离婚登记,对于离婚这一身份关系的解除不可更改。但就财产分割问题,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上述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若双方还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尚未生效,此时双方可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更改。
所以,已办离婚协议在符合法定条件或未生效时,有可能更改。
在讨论离婚协议已签,可否撤销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不能随意撤销。但存在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时,可在一年内请求撤销。那么,如果发现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这种情况又该如何认定呢?重大误解是否能成为撤销离婚协议的合法理由呢?另外,若一方在签订协议后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是否可以基于此要求重新协商或撤销部分条款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探讨。若您对离婚协议的撤销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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