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姓氏非强制规定。民法典明确非婚生子女享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在姓氏上拥有自主权,可随父姓或母姓,由父母协商决定或子女成年后自选。
一、非婚生子女必须规定姓氏吗
非婚生子女并非必须规定姓氏。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姓氏选择上,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自主权。
实际上,《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一规定并未强制要求非婚生子女必须随某一方的姓氏,而是提供了随父姓或随母姓的选择空间。
二、非婚生子女姓氏选择法律依据
爱法社提醒,非婚生子女姓氏选择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直接规定了子女可以随父姓或随母姓,这是非婚生子女姓氏选择的基本法律依据。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关于公民享有姓名权的规定,也为非婚生子女在成年后自主选择姓氏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一规定强调了公民的姓名权,包括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三、非婚生子女成年后姓氏选择权
非婚生子女在成年后享有姓氏选择权。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
2.在成年后,非婚生子女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甚至可以决定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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