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夫妻一方不还共同债务,最好处理方式需依法并兼顾实情,若离婚协议已约定债务偿还但对方违约,可让债权人直接向对方追讨;或已代偿一方追偿未偿还方。
一、
夫妻一方不还共同债务怎么处理最好
夫妻一方不还共同债务时,最好的处理方式需遵循法律规定并兼顾实际情况:
1.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已对债务偿还作出约定,但对方不遵守该约定,当事人有权让债权人直接向对方追讨债权。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选择向未偿还债务的一方追索债务。
2.另一种方式是,已代偿债务的一方可以向未偿还方进行追偿,确保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这样的处理方式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考虑到了实际操作的便利性。
二、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找法网提醒,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这类债务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如购置家庭生活用品、购买和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支付医疗费用等。还包括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所产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业经营、农村承包经营、购买生产资料等所产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期间,因夫妻中任何一方或负有法定义务的人(如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接受医治而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而产生的债务,如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而参加教育、培训所产生的债务,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
夫妻共同债务相关规定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生活交往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如参加婚礼等随份子)而产生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之间可以通过约定来划分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只要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且在不侵害债权人的前提下,该债务即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规定为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充分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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