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冷静期20天不可以拿证。根据《民法典》,离婚冷静期为1个月,30天内任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亲自申请离婚证。
一、
离婚冷静期20天可以拿证吗
离婚冷静期20天是不可以拿离婚证的。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冷静期为1个月时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而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完成离婚手续。因此,离婚冷静期20天是无法拿到离婚证的。
二、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离婚冷静期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尊重离婚自由原则: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并不是限制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在离婚两愿的前提下,给予当事人适当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2.适用于登记离婚: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登记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对于诉讼离婚,由于存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存在其他争议,因此不适用冷静期。
3.设置时间门槛:离婚冷静期的基本作用是设置一个时间门槛,促使自愿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这有助于改变现行登记离婚“即申即离”的现状,防止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的离婚。
4.确定真实意愿:离婚冷静期的最终结果是确定当事人的离婚意愿是否真实。
三、
冷静期后如何确定离婚意愿?
在冷静期届满后,确定离婚意愿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是确认双方是否仍然坚持离婚意愿的重要环节。如果有一方未到场或表示不愿意离婚,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离婚意愿进行核实。这包括审查双方的离婚协议书、了解双方的离婚原因和财产分割等情况。
3.如果双方坚持离婚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将颁发离婚证,终结双方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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