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离婚在宜宾当地的民政局办理。若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宜宾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不受结婚证颁发地影响。若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宜宾有居住地,则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宜宾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在宜宾哪里办理
在宜宾办理离婚,若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则应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的户口在宜宾,他们就可以选择到宜宾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协议离婚。
宜宾不同情况离婚办理方式
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对于宜宾的夫妻来说,离婚办理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
1.双方户口在宜宾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若提出起诉的一方希望进行诉讼离婚,可持相关证件去宜宾当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双方户口在宜宾,但一方居住在外地超过1年:
(1)此时,居住在外地的一方若提起诉讼,需回到宜宾的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
(2)而居住在宜宾的一方则可选择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宜宾,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此时,一方提起诉讼需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若双方均无经常居住地,则可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宜宾,但居住在宜宾:若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宜宾有居住地,则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宜宾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若一方“失踪”,对方欲离婚,则需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若户口在宜宾则为宜宾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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