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起诉离婚原告撤诉需提交书面申请,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通常会准许。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原告不再进行后续流程。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予受理,被告不受限。此外,撤诉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一、起诉离婚原告撤诉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原告撤诉,一般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法院若认为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通常会裁定准许。
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原告不再进行后续离婚诉讼流程。不过,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离婚则不受此限制。原告撤诉还可能涉及已预交的诉讼费用问题,一般情况下,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二、起诉离婚原告接到传票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中原告接到传票,应积极做好以下准备。首先,需仔细查看传票内容,明确开庭时间、地点,避免错过庭审。其次,整理和收集支持自身诉求的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对方家暴报警记录等;涉及财产分割的,准备好财产产权证明、银行流水等。再者,梳理自身观点和诉求,提前组织好语言,以便在庭审时清晰表达。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咨询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另外,要准时参加庭审,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庭,需提前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
三、起诉离婚原告是否能不出庭
起诉离婚原告一般须出庭。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与当事人人身紧密相连,原告不出庭难以查清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按撤诉处理。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原告因重病、出国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离婚态度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看法,并获法院批准,此时可不出庭。所以通常原告应出庭,特殊情况经法定程序处理后可以不出庭。
当面临起诉离婚原告撤诉的情况,后续处理方式值得关注。一般来说,撤诉后原告在六个月内若无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次起诉离婚。这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维护司法秩序。但如果在此期间出现了新的重大事由,比如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那原告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撤诉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并不会因撤诉而消失。若您对起诉离婚原告撤诉后的各种法律问题仍有疑问,比如再次起诉的流程、财产分割在撤诉后的变化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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