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情形,女方在离婚时是有权要求赔偿的。
如果出轨行为只是一次性的,并未形成同居或重婚的事实,那么女方要求赔偿的难度会相对较大。
因此,爱法社提醒,女方在孕期遭遇男方出轨时,应先明确出轨行为的具体性质,再考虑是否提出赔偿要求。
出轨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存在过错,且该过错是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原因;
2.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轨行为如果构成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即视为存在过错。
此时,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过错情形的认定需要大量的客观性证据予以辅佐,取证过程往往较为困难。
出轨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因出轨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扶养费、家庭生活费等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以及为获得出轨证据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2.精神损害赔偿则主要根据出轨行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由法官凭借司法经验予以判断。
3.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也应一并计算在内,因为这些费用是由于一方配偶的侵害行为导致离婚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损害结果的明确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在提出赔偿要求时,应尽可能明确损害的范围或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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