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礼物赠送等一般视为赠与,无法要回。但特定情境下,如存在欺诈、借款等,分手后花的钱有可能要回。已花费的钱能否要回主要取决于花费性质。
一、分手后花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分手后,如果双方在恋爱期间基于自愿原则产生的花费,如共同消费、礼物赠送等,这些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一旦赠与完成,赠与人便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在特定情境下,分手后花的钱有可能要回。
1.如果赠与一方能够证明其给付行为是在被胁迫、威逼、欺诈或者并非出于个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该方有权请求返还。
2.如果一方在恋爱期间因对方的欺骗或威胁而支付了大额费用,爱法社提醒,那么这部分费用在分手后是有可能要回的。
二、丈夫给小三分手费妻子能否要回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给第三者支付分手费,那么妻子是有权要求返还的。
1.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丈夫擅自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不仅违反了夫妻间的平等协商原则,也严重损害了妻子的财产权益。妻子有权请求法院确认丈夫与第三者之间的赠予合同无效,并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
3.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妻子发现丈夫存在给第三者支付分手费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妻子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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