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给孩子但未过户,该约定仍有效。依据《民法典》,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要件且无无效情形,如欺诈、违反规定等,便具备法律效力,对离婚双方有约束力。
一、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给孩子但未过户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给孩子但未过户,该约定确实有效。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只要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具备法律效力。
尽管离婚双方未将房产过户至孩子名下,但他们在离婚协议中的这一约定,只要不存在无效情形,如虚假表示、欺诈、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恶意串通等,便是有效的。
以下几种情形下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若离婚协议中的房产约定涉及这些情形,则可能被视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5.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6.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爱法社提醒,只要离婚协议中的房产约定不涉及上述无效情形,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那么该约定便是有效的。
二、离婚协议房产过户的法律规定
关于离婚协议中房产过户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的是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可以约定房产的归属,包括将房产赠与孩子。这种赠与行为虽然可以在协议中作出约定,但要真正实现房产权利的转移,还需要进行过户登记。
因此,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给孩子后,双方应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因故未能及时办理过户登记,虽然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仍然有效,但孩子可能无法直接行使对房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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