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小区生活里,物业与业主的关系紧密相连。然而,有时会出现物业突然撤离小区的情况,这往往让业主们陷入诸多困惑之中。那么,物业撤离后,业主是否还能追讨之前的物业费?物业撤离小区后,业主又该如何应对这一局面?
物业撤离还能追物业费吗?
物业撤离并不影响业主追讨物业费,关键在于物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这意味着,只要物业在服务期间履行了合同义务,即便其后来撤离小区,业主仍有义务支付相应时段的物业费。
若业主认为物业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保、环境卫生、设施维护等服务,导致服务质量不达标,业主也不能直接拒交全部物业费。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若想因物业违约而少交或不交物业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物业的违约行为以及该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程度,然后可以通过与物业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如减少物业费、赔偿损失等。
物业撤离小区怎么办?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在小区管理中发挥关键作用。
当物业撤离,业主们应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在业主大会上,共同商讨小区后续管理方案,比如决定是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还是尝试实行小区自治管理模式。
若选择重新选聘物业,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发布招标信息,吸引具备相应资质、良好口碑及合适服务方案的物业公司参与投标,并组织业主代表对各投标公司进行全面评审,最终选定契合小区需求的物业公司。
在此过程中,还要关注原物业的撤离交接情况,确保其妥善完成资料交接,如小区建筑图纸、设施设备档案等,以及公共区域和设施设备的现状交接,保障小区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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