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民政局有协议副本吗
协议离婚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的副本。 1.民政局备有自愿离婚协议书的模板,供当事人自由选择并使用。这些离婚协议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夫妻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字。 2.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出具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后,才具有法定效力。 因此,04law提醒,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他们可以在民政局获取离婚协议书的副本,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和签署。
二、协议离婚民政局办理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民政局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在申请时,当事人需要持有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等证件和证明。 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当事人可能还需要提供单人免冠照片,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离婚申请时,会向当事人讲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离婚意愿的真实性。 3.工作人员还会审查离婚协议的内容,确保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处理是妥当的。如果登记机关发现离婚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会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 4.经过审查后,待离婚冷静期过后,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离婚申请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就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从取得离婚证起,夫妻关系即告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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