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订婚以后男方后悔了,彩礼通常可以要求退还。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若双方未办结婚登记,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未正式结婚前,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订婚以后男方后悔了彩礼能退吗
订婚以后男方后悔了,彩礼一般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这意味着,在订婚但未正式结婚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后悔并请求退还彩礼,法律上是支持这一请求的。
因此,订婚并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若未正式登记结婚,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些规定为彩礼退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彩礼纠纷的合理解决。
离婚后是否需要退还彩礼
离婚后是否需要退还彩礼,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里的“生活困难”指的是因为给付彩礼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如果存在上述情形,离婚时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女方应当退还。如果男方不要求退还,或者不存在上述情形,则女方无需退还彩礼。
引用法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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