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贷款市场中,中介服务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借款人和贷款机构之间搭建桥梁。随着中介服务的普及,一些关于中介费收取的争议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当贷款金额较大,如20万时,中介收取18%的服务费是否合法?此外,贷款中介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这些问题成为了广大借款人和中介机构关注的焦点。本文将结合当前法律规定,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贷款20万中介收服务费18%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中介机构在提供贷款中介服务时,有权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然而,服务费的收取并非没有限制。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服务费比例上限,但根据行业惯例和公平原则,中介费通常应在合理范围内。一般来说,贷款中介服务费占贷款金额的比例在1%-5%之间较为常见,对于个人贷款,通常收费比例在3%-10%之间。而18%的服务费显然超出了这一行业参考区间,可能被视为过高。
过高的服务费不仅可能违反公平原则,还可能涉嫌变相高利贷或不当得利。根据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服务费不能与贷款利息合并计算后超过年化36%,以避免变相高利贷。因此,如果中介机构收取的服务费过高,且没有明确的收费依据或合理的服务内容支撑,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贷款中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贷款中介合同作为中介合同的一种,其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合同的签订过程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一般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1.
贷款中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许可,以确保其提供的服务合法合规。
2.
贷款中介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不得从事非法放贷等行为。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中介服务的范围、费用、违约责任等。
3.
贷款中介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如果合同是在一方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下签订的,那么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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