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结婚时女方拿不到户口本的,可开具户籍证明替代。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女方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户籍证明,该证明与户口本法律效力相同,可用于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时女方户口本拿不到怎么办
结婚时,如果女方拿不到户口本,女方可以开具户籍证明来替代户口本办理结婚登记。
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在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女方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户籍证明,该证明具有与户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可用于办理结婚登记。
因此,即使女方拿不到户口本,也不必过于担心,开具户籍证明即可顺利办理结婚登记。
哪些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
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因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这种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1.具体来说,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近亲结婚)以及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
2.这些情形都是违反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或结婚程序的,因此所缔结的婚姻无效。
3.人民法院在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婚姻无效后财产如何分割
当婚姻被判决无效后,双方就属于同居关系,此时财产的分割成为一个重要问题。针对这一情境,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除外。
1.具体来说,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2)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2.在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中,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3.这里的财产范围应仅指为了共同生活双方或者单方购买的各种财物,如房屋、家具、衣服等。而一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权收益等,则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4.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下,要考虑一方或者双方的合法配偶的合法权益,一方出资的一半属于他的合法配偶所有,应当准许合法配偶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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