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划分,关键在于房产的出资情况和产权登记:
1.若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财产全款支付,该房产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处理只能依据产权人的意愿。
2.如果婚前买房是二人共同出资,尽管尚未结婚,但共同出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若未约定,则按照当时的出资比例来划分。
3.对于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情况,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爱法社提醒,而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
婚前房产在离婚后的分割方法,同样依赖于房产的出资、产权登记及取得时间等因素。
1.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无论是否支付全部购房款,都归产权方所有。若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购房款,离婚时获得房产的一方需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2.对于婚前支付全部房款但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方所有。
3.对于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且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登记方需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若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但产权证仅登记一方名字,离婚时若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不承认且未登记方无证据证明出资,则房产归登记方,仅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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