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结婚证领了但户口本未婚,依然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的成立以结婚登记为准,离婚时应依据结婚证确认关系,按法定程序办理。程序依据方式而定。
结婚证领了但户口本未婚可以离婚吗
结婚证领了但户口本上显示未婚,这种情况下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1.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而非户口本的婚姻状况登记。因此,即便户口本上显示为未婚,只要双方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就视为已经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
2.对于户口本婚姻状况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双方可以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先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然后凭此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本的婚姻状况内容。
同居时期子女归属如何处理
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同居时期生育的子女,其归属问题应依据双方的协商和子女的利益来确定。
1.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因为此时子女对母方的依赖较大。但如果父方条件较好,且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3.对于已经具备一定判断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应征求其本人的意见,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民法典》已经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视同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益保护。
同居时期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时期的财产分割问题,应依据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来处理。这些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方式。
1.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2.对于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即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
3.而对于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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