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花的钱,一般不受法律保护。因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非法律概念,无法律效力。同居、恋爱结束或离婚分手时的私下约定费用,仅为双方约定,不受法律保障。
一、分手了花的钱受法律保护吗
分手了花的钱不受法律保护。这主要是因为,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并非法律概念,也不是法定义务。
1.在日常生活中,男女双方因同居、恋爱结束或离婚分手时,可能会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费用,但这些费用往往只是双方之间的私下约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2.若民间借贷合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依法将被认定为无效。因此,那些因非婚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产生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3.如果另一方自愿支付这笔费用,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法律并不禁止。但一旦支付完成,也不能再以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接受方返还。
4.如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支付了青春补偿费,且该费用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爱法社提醒,那么支付方的配偶是有权起诉请求第三者予以返还的。
二、分手费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手费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把握:
1.主观方面,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应完全出于男女双方特别是给付分手费一方的内心自愿,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分手费协议的签订应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共识。
2.客观方面,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的行为,客观上应当是当事人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恐吓或胁迫等情形下作出的。分手费协议的签订还需要满足合同法对当事人订立民事合同行为合法性的规定。
虽然分手费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具有法律效力,但法律上并不支持分手费。因此,双方因分手费问题发生争执时,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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