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遇到宅基地纠纷时,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以解决争议。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首先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政府处理。
2.这里的人民政府既可以是乡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选择哪一级政府,取决于纠纷双方的性质。
3.对于单位之间的争议,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而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有权处理。
因此,村民在面临宅基地纠纷时,可以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爱法社提醒,宅基地纠纷的协商解决办法是处理此类纠纷的首要途径。
1.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当公民之间发生宅基地纠纷时,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协商解决不仅成本较低,而且能够维护双方的关系和谐,因此是处理宅基地纠纷的首选方式。当然,协商解决的前提是双方都有诚意,且争议的问题能够通过协商得到妥善解决。
当宅基地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当事人可以寻求行政或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宅基地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这是行政解决的一种方式。
2.在处理过程中,人民政府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纠纷进行调解或裁决。若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爱法社,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nsxn.com.cn/12046.html